2010年2月1日星期一

生命改變之源

天主使耶穌從死者中復活,叫他做救主,為賜給我們悔改和罪赦。 (宗 5:17-33)
God set him on high at his side, Prince and Savior, to give Israel the gift of a changed life and sins forgiven. 


使徒們信耶穌之前,是信猶太教的。
說這一番話的那一刻,我相信他們也自覺是一個猶太教徒而不是基督徒。
在那一刻,耶穌給他們的意義,是給古老宗教重新注入活力,使陳腐的宗教有了使人生命改變的能力。
今日,思考我們的「信仰生活」,是一些陳腐、無力的宗教活動?還是能使生命煥然一新的新生命力?
使徒當時能經歷的,我們今天也能經歷。
生命力的來源,來自復活的事件。留意,那不是來自意志力、順服等等,是因為耶穌是救主。當我們思考新生命的時候,不要快快跳去「改變」的部份,相反,要思考力量的來源。思想十架,未必有立竿見影的果效,但卻是一切改變之源。神想要的,就是我們去相信祂,被祂拯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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