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2月5日星期五

持續被救的生命

耶穌說:我不是為審判世界而來,乃是為拯救世界。 (若 12:47-50)
I didn't come to reject the world; I came to save the world.


心裡百轉千回,想著從這段經文而來的得著。
最終,我把眼光落在「拯救」二字之上。
我想到我得拯救不是在信主的一剎,而是由那一刻開始。
以英文來說,就是 past continuous tense,由過去申展到現在,我現在正在被拯救。


但審判呢?耶穌卻終結了對我的審判,它變成了 past tense.
我永遠不會被審判。it is a good news, isn't it?


再想下去,我想到我們都被蒙蔽
不斷強調過往審判的效果,輕了拯救的持續效果。
好像救贖已過,但審判繼續一樣。
That's sucks, isn't it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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