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月31日星期日

當愛成了手段

我若明白一切奧秘和各種知識;我若有全備的信心,甚至能移山,但我若沒有愛,我什麼也不算。 (格前 13:1-13)
If I speak God's Word with power, revealing all his mysteries and making everything plain as day, and if I have faith that says to a mountain, "Jump," and it jumps, but I don't love, I'm nothing.


「發展」,這是我首先想到的。
為甚麼?
對現在的教會來說,發展似乎等如了一切。無論如何,都要發展。
質要增長,量要增長。還有不同的經文support。
我也曾是個「大教會」的信徒,認為教會大就是好,就是被神祝福。


但聖經要求我們怎樣?原來有甚麼大能也沒有用,沒有愛就不算甚麼。
對對對,afterall, love matters.但是,有時候,愛也成了一樣工具,途徑。
有愛,教會就會增長;有愛,人就會被吸引(說到底也是增長)


說到個人也一樣,用屬靈的語言,叫「結果子」。
我並不反對結果子,但要留意把愛變成手段。


若神就是愛,那麼愛已是目的,而不是方法了。
至於何謂愛,卻是很矇矓的。所以我覺得中國人說「情」更妙。
有情的人,和愛不遠矣。

沒有留言: